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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October 23, 2008

“敬告”执法举措

最近,市交通局发布一项“敬告”执法的人性化举措,大意是对轻微的交通违反行为给予三次机会,只“敬告”,不罚款、不计分。交警部门特意重申:“敬告式”执法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,首先是对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、未能影响道路安全通行;其次是经执勤民警指出后,违法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,交警才可对违法行为人予以“敬告式”执法后放行,不罚款、不计分。但这些记录都被录入市交警局交通违法处理系统,但不纳入全省交通违法系统,也不影响车辆年审及办理其他车管业务。当交警发现同一驾驶员第3次出现同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,将不再适用“敬告式”执法,而是依法处罚。

对此举措,真是令人拍手称快,看来政府执法水平确实有显著提高。我也曾有无意犯规的记录,有次是办点急事,一时找不到停车场,车在路边随便停放了,马上出来就看到罚单,罚款足够交一个月的停车费了,懊恼万分。还有一次是不熟悉路,不该左拐的路拐了,马上被交警拦住。还好交警看我不像坏人,最终接受了我的解释,放过我了,感激万分。有过违规经历后,我就力争做一个合法司机,坚决杜绝违章行为,但是我也担心自己有对交通法规理解有盲区的地方,怕一不小心就犯规了。

在制度基础上的人性化举措,会让事情推进更顺畅,也更容易达成理想化的目标,这不仅仅适用于公共立法,也适合企业的管理,适合一切与人相关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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